冯玉新:地方开发、环境变迁与政区变动的相关研究

发布者:永利yl23411集团官网发布时间:2015-07-08动态浏览次数:126

冯玉新

    行政区划的实践作为一种政治行为,是国家为了实现对地方的有效统治而采取的一种政治手段。政区的变动过程具有复杂性,不仅可理解为国家对地方管理实践的“政治过程”,而且也可以从行政区划与自然地理环境与人文地理背景的关系入手,探讨行政区划变动的原因与规律。[1]

    雍正二年( 1724) 十月,清廷在宁夏实行卫所改制,自此宁夏结束了明代以来延续近四百年的军事卫所建制,确立了地方府、州、县行政建制,形成时宁夏府下辖“一州四县”( 灵州、宁夏县、中卫县、宁朔县、平罗县) 之格局。此后不久,清政府又在宁夏平原北部新置新渠、宝丰二县,宁夏府所辖一度达到了“一州六县”之局面。但是,二县先后存在了十余年后,乾隆年间新渠、宝丰二县又被裁撤,并入平罗、宁夏二县管辖。可以看出,雍正年间新、宝二县的相继设置,应是清代前期宁夏府基层行政体系的一次较大调整,意味着宁夏北部曾出现过两个完整的地方行政单元,但是二县在宁夏行政区划沿革史上犹如“昙花一现”,从设置到废除仅存在了十几年时间,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文章以清前期新渠、宝丰二县政区变动相关问题为关注点,旨在讨论具体地理环境中,基层政区兴废与环境变动、地方开发、区域社会历史变迁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新渠、宝丰二县置废时间及其地理位置

    探寻基层政区的由来和变动过程,不仅对于理解地方行政管理体制的变迁至关重要,而且对于把握区域社会历史发展脉络具有重要意义。谭其骧较早在《浙江各地区的开发过程与省界、地区界的形成》一文中,就强调了弄清县的设置时间和析置状况对于了解地方开发进程的重要性。[2]因此,对新渠、宝丰二县置废时间问题的讨论,也就显得尤为必要。关于新渠、宝丰二县的设置和归并时间,史志记载语焉不详。

    从表1 可以看出,史志对新渠、宝丰二县具体置废时间的记载,《大清会典事例》《平罗纪略》等书中,竟有前后记载不同之处。缘何有如此大的出入? 这是一个值得考辨的问题。据有关史料记载,关于新渠建县的时间,有雍正三年( 1725) 、雍正四年( 1726) 二种说法。而宝丰建县的时间,则有雍正四年( 1726) 、雍正六年( 1728) 、雍正七年( 1729) 三种说法。通过对史料对比分析,不难发现,新渠雍正四年建县,宝丰雍正六年建县的详尽记载出自《清高宗实录》,①此应为清廷会议后批准设立县治的时间,这一点毋庸置疑。从《甘肃通志》《平罗纪略·建置》等相关史料来看,雍正四年宝丰县城池、公署、学校虽已创建,但设治并未得到清廷批准,宝丰建县于雍正四年的说法显然有误。而有关记载新渠雍正五年建县,宝丰雍正七年建县的时间与官方批准设县时间并不同步,造成记载时间“迟滞”的原因,若放在建县过程中来考虑,其实并不难理解。按照规程,县治新置,从地方官员提议,再由朝廷会议批准,铸给印信,委派官员到任,需要经过多道程序,存在着多个时间节点。而官员从铨选到赴任还要乞请皇帝命吏部和礼部审查,故而,文献记载若以官员到地方履任的时间为设县标准,就会造成与官方批准时间“不同步”。囿于资料问题,虽然并未找到新渠、宝丰官员准确到任的时间,但这种推测应是合乎逻辑的。故而,新渠、宝丰建县时间应以《实录》为准较为适宜。② 关于新渠、宝丰二县归并的时间,《清实录》《清文献统考》等记载均为乾隆四年( 1739) ,③此应为清廷会议后批准裁撤的时间,其他一些文献认为为乾隆三年( 1738) ,对此今人著作《宁夏历史地理考》中已给出了较为合理的解释,此不再赘述,[3]且宝丰县归并时间可找出相关佐证,据时任甘肃巡抚黄廷桂《埂外开垦事宜疏》载: “宝丰一县,远在宁郡西北。乾隆三年陡遭地震,四年被黄河冲决,户民星散,地亩废弃,隋( 遂) 将县治裁汰。”[4]可知,宝丰县裁撤于乾隆四年。新渠县、宝丰二县县治,据史料记载,新渠县“城旧滩地,其北有田州塔”; 宝丰县“城旧滩地,东有省嵬城”[5]。关于新渠县城,民国《朔方道志》有明确记载: “……距( 平罗) 城三十里在田州塔,今通福堡……县城遗址尚存。”[6]据今人考证通福堡在今平罗县姚伏镇东一带,故西夏省嵬城( 即明之平虏所城) 在今平罗县宝丰镇东北一带。[7]《甘肃通志》卷4《疆域》详细记载了二县的幅员: 新渠县“治在( 宁夏) 府北六十里,东至黄河十五里,西至堤埂平罗县界一里,南至南通桥宁夏县界一百里,北至红冈堡宝丰县界六十里,西北至红冈堡宝丰县界六十里,西北至威镇桥平罗县界五十里”; 宝丰县“治在府东北一百六十里,东至黄河十五里,西至贺兰山四十里,南至西永惠堡新渠县界三十里,北至石嘴子山四十里,东南至东永惠堡新渠县界三十里,西南至威镇桥平罗县界二十五里,东北至黄河长堤二十里,西北至镇远关五十里。”从地理位置上看,宝丰县在新渠县之东北,二县辖境东临黄河,北至明代宁夏镇城北端的重要关隘———镇远关一带,西境宝丰县以贺兰山与阿拉善厄鲁特蒙古为界、新渠县西与平罗县为界,南境与宁夏府宁夏县为邻。总体上看,二县位于今宁夏平原北部地区,相当于今惠农县、平罗县至贺兰县通义乡沿黄地区。二县所属堡寨约计五十三,即是后来于乾隆四年归并入宁夏县部分屯堡和平罗县的“新户”诸堡。①

    二、“有地万顷,可以招民耕种”: 地方开发与政区设置

    一般而言,农业社会的经济因素对于行政区划的置废分合和地理分布趋势的变化有直接的关系,因此政区的置废和分布情况实际上是经济兴衰和人口变迁的一项动态指标。[8]清前期,新渠、宝丰二县的设立,不仅是清代宁夏平原农业经济发展的外在表征,而且在宁夏区域开发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宁夏平原属黄河西套地区,早在秦汉时期中原王朝就已经在这里开展移民实边和经济开发。唐宋以来,宁夏平原的农业开发几经兴衰,但总体上呈现出引黄灌区田亩不断扩大的趋势。有明一代,宁夏平原已是西北重要的屯垦地区,有诗赞曰: “千顷良田凭富足,万家编户获安居”,“田开沃野千渠润,屯列平原百井稠”,[9]大面积的土地被开辟为田亩,一

    片繁荣的景象。但到明代后期,战乱频仍,以至屯政败坏,土地大量荒废。入清以来,随着西北政治局势的稳定,宁夏平原农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早在顺治年间,时任甘肃巡抚黄国安就曾着手修整引黄灌区,积极招民垦种。康熙四十七年( 1708) ,宁夏水利同知王全臣率领民众在唐来、汉延两渠之间,新开大清渠一道,溉田一千二百余顷。[10]雍、乾时期,伴随政府着力强调重农垦荒政策的推行,宁夏农业开发进一步向纵深发展。雍正四年三月,雍正皇帝舅父隆科多上奏清廷:臣等验看宁夏贺兰山前插汉托辉至石嘴子等处,宽阔一百里,旷野而平,其土肥润,籽种俱皆发生。其地尚暖,易于引水,如西河、六羊河皆系古旧渠; 大沟、黑龙口、倒流河、新河、黄泥河、董家河皆系引水分水之路,遗弃年久。虽有形迹,俱皆沙泥淤塞。若修造渠坝及放水之闸,两岸可以耕种万顷地亩。又据时任甘肃巡抚石文焯奏称:宁夏东北五十里插汉拖辉地方,南北延袤百有余里,东西广四五十里或二三十里不等,东界黄河,西至西河,其地平衍,可以开垦。[11]

    隆科多、石文焯等均认为宁夏北部黄河以西插汉托辉一带的黄河滩地土地广阔,②有进行农业开发的必要。隆科多、石文焯的奏议经清廷会议后,议政王大臣等考虑到二人“所奏建闸筑堤等情形互易,事关久远,臣等难以选定”,遂将隆科多、石文焯所上奏折和所绘地图一并交由时任大理寺卿通智,命其会同川陕总督岳钟琪至插汉拖辉等处,“照图验看,核议具奏”。后经实地考察,通智、岳钟琪于雍正四年五月上奏回复清廷,“自插汉拖辉至石嘴子筑堤开渠,有地万顷,可以招民耕种”,[12]插汉拖辉的开发遂被正式提上了日程。

    “开屯之要,首在水利”,由于黄河流经银川平原东部特殊的地理条件,引黄水利建设历来是宁夏北部发展农业的重中之重,而插汉拖辉虽沃野膏壤,但“因汉、唐二渠余波所不及,遂旷为牧野”,水利建设的滞后成为影响该地区农业开发的“瓶颈”。雍正初年,清廷特派户部侍郎单畴书协同通智到插汉拖辉专司治渠,二人到任后“复拣选部道、府、州、县十五员,命赴工所分司其事。又奏请调取官弁武举等十有二人,共襄厥工”,[13]督修惠农、昌润二渠,着力经营插汉拖辉地方。惠农、昌润二渠工程为当时宁夏著名水利工程。史载,惠农渠( 又名皇渠,俗称黄渠) 于雍正四年七月开工修建,历时近三年,至雍正七年五月完工,投银十六万两之巨。该渠主渠在宁夏县叶升堡( 今青铜峡市叶盛乡) 东南陶家嘴南黄河花家湾开口引水,北流至平罗县西河堡稍入黄河西河叉。另开凿六墩渠、万济渠等大小支渠十四道。惠农渠系统工程的修筑,使宁北平原沿黄大片荒地具备了屯垦开发的条件。后由于考虑到惠农渠建成后,惠农渠至黄河东北隅一带,滩地广阔,水难泽及的问题,通智遂又改黄河支流六羊河为渠。雍正七年闰七月癸未,奉旨办理宁夏渠务工兵部侍郎通智疏报:宁夏等属修浚之大渠,并六羊改渠,一切工程告峻。所有新渠、宝丰、宁夏、平罗四县田亩均沾灌溉,请定两渠嘉名,以垂永久。得旨: 大渠著名惠农渠,六羊渠改名昌润渠。[14]

    惠农渠、昌润渠的开凿对于宁夏北部农业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在昌、惠二渠建设同时,移民招垦的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清廷号召本籍文武官员及民户“踊跃从事,争先垦种”。雍正四年,“甘肃宁夏之插汉托辉地平衍,可垦田六十万余亩,招户认领,户授百亩”。[15]又据《清朝文献通考》记载:

    准宁夏所属插汉托辉地募民垦种,宁夏东北插汉托辉地,南北延袤百有余里,东西广四五十里、二三十里不等,东界黄河,西至西河,其地平衍可垦为田,遣大臣会同督抚浚治河渠,召民垦种。官借建房、牛具、籽种之资,凡陕西各属无业民户愿往者,计程途远近给与路费,每户按百亩以为世业。[16]

    清廷一方面采取种种优惠措施,吸引民户前往插汉拖辉开垦地亩,另一方面又拨发帑银十五万两,“以为招来户口,恒产耕种之资”。经过一系列的努力,雍正年间已招徕宁夏、宁朔、灵州和中卫等领近州县民众近万余户到新垦区落户。① 渐次的移民开发,使插汉拖辉户口与日俱增,与此同时城池、官署、儒学等基础设施也在同步进行建造,并相继于雍正四年完工。[17]综合上述情况,雍正年间插汉拖辉已具备设县的条件和可能。雍正四年五月乙未,议政王大臣等议覆川陕总督岳钟琪等奏称:臣遵旨同通智、将隆科多、石文焯所奏插汉拖辉开渠建闸之事按图验看,自插汉拖辉至石嘴子筑堤开渠,有地万顷,可以招民耕种。请于插汉拖辉适中之地建城一座,设知县一员、典史一员。再将李纲堡把总一员、兵五十名移防县城。石嘴子地方请拨平罗营守备一员、把总一员、兵二百名驻劄中卫边口。请拨宁夏镇标守备一员、把总一员、兵一百名分汛防守。自河西寨至石嘴子筑堤二百余里,开渠一道建拦水闸八座,请于七月间动工,即行招民开垦,以资灌溉。其新设县名,恭候钦定,铸给印信,均应如所请。得旨: 依议。插汉拖辉之事甚属紧要,著通智留插汉拖辉地方办事,单畴书向官宁夏,亦著前往,同通智管理事务,寻定新设县名曰新渠。[18]

    到了雍正六年,由于移民的增多和垦区面积不断扩大,清廷又批准在平罗县以北五十里沿黄新开发区增设宝丰一县。雍正六年十一月壬戊,工部等衙门议覆川陕总督岳钟琪遵旨酌议督理插汉拖辉工程,侍郎通智、单畴书折奏事宜: 一、插汉拖辉地方辽阔,开垦田地可得二万余顷,止设新渠一县,鞭长莫及。请沿贺兰山一带直抵石嘴子为界,于省嵬营左近添立一县,设知县、典吏各一员,钦定县名,铸给印信。一、汉唐二渠向设水利同知一员专司其责,今新开六羊渠等处堤岸甚长,工完之后皆宜岁修,请添设水利通判一员专司渠务。一、招徕人民虽有四千余户,读书士子尚属有限,请学校教官暂停设立。一、石嘴子地方向设营汛防守,今既设两县,宜分移二城,请将守备一员、把总一员、兵一百五十名移驻添设县治。把总一员、兵一百名驻于新渠城内。一、鄂尔多斯向在闇门交易,今既开渠筑堤招集民人,请将市口移于石嘴子墩台按期贸易,仍令守备把总稽查弹压,庶不致借端生事,均应如所请。得旨: 建立学校一条,据奏招徕人民已有四千余户,朕思其中亦多读书之人,若必俟人文蔚起始行考取,恐远方士子目前阻其读书上进之阶,应将两县中现在读书愿就考试者,许其附入邻近州县内考试,酌量加额收录入学,俟两县人文渐盛,建学设官之日仍行拨入本学,庶为妥协,余依议。寻定新设县名曰宝丰。[19]

       从上述史料分析,新渠、宝丰设县的成功实现,得益于清政府对插汉拖辉地区的移民开发,可以说宁夏北部新渠、宝丰二县设置,是清代以来宁夏经济恢复和发展、农业开发空间扩展的如实反映。故基层政区析置状况,某种程度上反映出区域农业经济发展的态势,一个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基层政区设置影响深远。清前期宁北区域开发日臻成熟,使得置县成为可能,此点毋庸置疑,然若从区域社会发展的整体脉络来看,政治环境、族群关系、地理区位等因素亦为设县的相关条件。

    首先,清代前期西北政治局势的缓和,相对和平的环境为宁夏北平原部经济发展提供了机遇。由于特殊的军事地位,宁夏历来为中原王朝边防要区,迨至明代,宁夏实为西北军事巨镇,“明初兵额六万有奇,其季年犹三万有奇。内外烽燧之数六百余所”。[20]清初的宁夏战乱频仍,遍及南北,因而仍旧施行较为严密的军事卫所建制。后经康熙用兵西北,宁夏政局始趋于平稳。在此背景之下,清政府于雍正二年实施了地方行政改制,结束了宁夏自明代以来延续近四百年的卫所建制,兵额也较明初大为缩减,史载“方今兵制,统满、汉不及其半,各路营汛仅三分之一”,[21]这也表明当时宁夏已开始进入了一个相对和平的新时期。与此相适应,清政府在宁夏实行“化兵为农”、“变兵为民”[22]的政策,以及此后水利工程的兴修和移民屯垦的实现,有利的推动了当地农业的恢复和发展。

    其次,清初宁夏府与邻近蒙古诸部边界的厘定使得一度为蒙古游牧地的插汉拖辉设县成为可能。据史料记载:

    宁夏贺兰山前插汉拖辉至石嘴子等处……自鄂尔多斯迁移之后十余年来,小民亦有私垦者,必得开渠通水,筑堤建闸,以时启闭,以资灌溉,则旷土尽成膏壤。今相度地势……统计垦田六十余万亩等语。查插汉拖辉为汉唐灵州之地,当时广置屯田,元至元间置屯田万户所,明时套夷渡河而西,侵占内地,葫芦河之东居民不得耕种,遂致废弃。我朝德洋恩溥,

    番夷臣服,鄂尔多斯移归套内,以河为界。插汉拖辉之地久属版图,今宁夏卫志。汉唐二渠之支流有百家良田满达剌等渠,向在插汉拖辉左近,若仿其遗迹开渠建闸,诚裕国利民之善政。[23]

    从上可知,插汉拖辉一地自汉唐以来就为屯田之所,明代废弃的重要原因就是由于河套一带蒙古“侵占内地,葫芦河之东居民不得耕”。清初,居于河套的蒙古鄂尔多斯台吉扎木索和多济尔等曾率部活动于插汉拖辉至贺兰山一带。顺治六年( 1649) ,鄂尔多斯部首领额磷臣归附清朝,清廷令该部移居套内,并划定内地府县与鄂尔多斯部以黄河———长城一线为界。康熙三十五年( 1696) ,鄂尔多斯多罗贝勒松阿喇布奏请于插汉拖辉以外地方准其部属捕猎耕种,同年十一月丁巳,康熙帝谕理藩院批准其请。后松阿喇布以插汉拖辉水草茂盛,易于游牧,于四十七年( 1708) 再次上疏清廷,要求在插汉拖辉“暂行游牧”,清廷即派时任户部尚书穆和伦等前往该处实地勘定游牧界线,定以“黄河、西河之间,柳延河之西所有柳墩、刚柳墩、房墩、西墩”等四台为界。康熙五十二年( 1713) ,宁夏总兵范时捷奏报,

    认为“察罕托辉系版图内地,蒙古游牧与民樵采混杂,不便。请令仍以黄河为界”。[24]康熙皇帝在接到范氏奏折后,立即敕谕理藩院调查实情并妥善处理。后经理藩院员外郎莫礼布亲自前往插汉拖辉等地实地调查,发现鄂尔多斯蒙古实际的游牧范围已逾越了康熙四十七年原定游牧界限,甚至一度将游牧范围扩大至贺兰山下。莫礼布将调查情况上报后,兵部、吏部、户部等部专门就鄂尔多斯蒙古在插汉拖辉游牧事宜召开会议,诸部会议之后,遂又将处理意见上报康熙帝,不久即得其旨: “从前原以黄河为界,著照后议行”,规定嗣后鄂尔多斯蒙古以河为界,永禁越界游牧。[25]鄂尔多斯蒙古诸部遂移牧套内,与宁夏府以黄河为界。鄂尔多斯蒙古诸部东徙以后,插汉拖辉遂旷为荒野,伴随着汉蒙族群关系的发展以及清廷对蒙古诸部的掌控的加强,插汉拖辉移民屯垦,设官置县就顺理成章了。

    最后,新渠、宝丰二县重要的地理区位,置县有利于增强对宁夏北部的军事管控和边境贸易的管理。新渠、宝丰二地位于宁夏平原北部,自古为西北边塞要区,其地为北往内蒙,南达甘陕,西越贺兰山进入阿拉善高原,东渡黄河至鄂尔多斯高原的通衢要道。《嘉靖宁夏新志》载: “苟失平虏,则无宁夏;无宁夏则无平( 凉) 、固( 原) ; 无平、固,则关中骚动,渐及于内地,患不可量矣”。新渠“南接宁夏,北连宝丰,西近平罗,东逼黄河,备外夷最险要”。宝丰“地势平旷,土脉蜿蜒,系贺兰之尽干,背山面河,潆洄环抱,高关耸峙于河北,昌润缭绕于城南”,其为“黄河以西,贺兰以东,屹然保障”。[26]两地自古为

    兵家必争之地,战略地位颇为重要。因此,各朝均设重要军事机构,陈兵扼守,清代亦不例外。雍正年间,以插汉拖辉地方辽阔,设宝丰、新渠二县,设文武各官,并增戍兵,控制贺兰山一带。[27]雍正十二年五月甲申,兵部议覆陕西总督刘于义疏奏,认为“宝丰一县,地处极边,防范宜密。请将平罗营参将一员、守备、千总、把总各一员,共设兵四百五十六名移驻其地,改为宝丰营。……再柔远堡为汉夷交易之处,夷人从石嘴子进口,民间田禾难免蹂躏,请将汉夷交易移在石嘴子塘汛,另筑一堡以为集场,即于宝丰营拨兵四十名驻防新堡,再调千总一员、兵五十名驻劄柔远堡,专司巡察,以实边防”。[28]位于宝丰县北境的石嘴子地方是清代宁夏蒙汉贸易的三个重要市口之一,石嘴子地方由于便利的交通条件,经济贸易尤为发达,蒙古以羊只、毛毡、皮张、大盐,易布匹、米粮,惟“石嘴通蒙古最多,哈尔哈、土尔古忒、乌拉忒等部皆赴口通市”,[29]其地当孔道,市集之盛可见一斑。二县的设置从本质上看,都与社会经济因素有直接关联,作为传统农牧交错地带的宁夏北部,曾经为少数民族聚居区,清代随着蒙古势力的退出,插汉拖辉又复为经济繁盛之区,在此地方设置县级政区,很显然有利于就近对民族贸易的控制和管理。

    三、“陡遭地震,户民星散”: 环境变迁与政区应对

    如前所述,随着清政府对宁北平原的开发,插汉拖辉人口大增,农业渐盛,后经清廷批准,在惠农、昌润二引黄灌区内,雍正年间相继增设新渠、宝丰二县,县下分设屯堡。二县的设立,有力地推动了宁夏北部社会经济的发展,在雍正至乾隆年间,二县农业开发取得显著成效。雍正十一年( 1733) 九月,据甘肃巡抚许容奏报: “新、宝等四县,开垦雍正七年、八年、九年、十年、十一年田地九千四百顷有奇。”[30]乾隆三年( 1738) 十一月,甘肃巡抚元展成疏报: “新渠、宝丰二县雍正七、八等年实垦田共七百四顷九十三亩”,[31]农业发展之盛,可见一斑。但是好景不长,乾隆四年( 1739) ,新、宝二县于仍归并平罗县与宁夏县。从时间上来看,两县仅仅存在十余年,便在清代县级建制的花名册中消失了。那么新、宝二县缘何只存在短短的时间就被归并?

    翻检史籍,乾隆间宁夏特大自然灾害与新、宝二县的裁撤的有直接的关联。乾隆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酉时至戌时之间( 1739 年1 月3 日约晚8 时左右) ,位于宁夏府城至平罗县之间,发生震级在8 级以上,烈度超过10 度的特大地震。[32]此次地震遍及94宁夏府所属各县,灵州、中卫、平罗、新渠、宝丰等州县城乡无一幸免,并波及甘、陕、豫、晋、冀等省47 州县,是我国历史上罕见的强烈地震之一。根据《乾隆宁夏府志》记载,此次地震“从西北至东南,平罗及郡城尤甚,东南村堡渐减。地如奋跃,土皆坟起。平罗北新渠、宝丰二县,地多坼裂,宽数尺或盈丈,水涌溢,其气皆热。淹没村堡,三县城垣、堤坝、屋舍尽倒……”。地震给予宁夏府城和平罗、宝丰、新渠等县城毁灭性的破环,村堡、堤坝、屋舍等被摧毁殆尽,存者寥寥,“平罗、新渠、宝丰三县,洪广一营,平羌一堡,阖城房屋亦倒塌无存。而平罗、新渠、宝丰等处,平地裂缝,涌出黑水更甚,或深三五尺、七八尺不等。民人被压而死者已多,被溺、被冻而死者亦复不少。城垣亦大半倒塌”。[33]又据时任兵部侍郎班第所奏:乃至十一月二十四日,地忽震裂,河水上泛,灌注两邑( 指宝丰、新渠两县) 。而地中涌泉直立丈余者不计其救,四散溢水深七八尺以至丈余不等。而地土低陷数尺,城堡房屋倒塌,户民被压溺而死者甚多……现在新渠县城南门陷下数尺,北城门洞仅如月牙。而县属商贾民房及仓廒亦俱陷入地中,粮石俱在水沙之内,令人刨挖,米粮热如汤泡,味若酸酒,已不堪食用,四面各成土堆。惠农、昌润两渠俱已坍塌,渠底高于渠。自新渠而起二三十里以外,越宝丰而至石嘴子,东连黄河,西达贺兰山,周回一二百里,竟成一片冰海。宝丰县城郭、仓廒亦半入地中。[34]

据成书于乾隆二十年( 1755) 的《银川小志》载:“( 乾隆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是夜更初……地忽震,有声在地下如雷来,自西北往东南,地摇荡掀簸。衙署即倾倒……宁地苦寒,冬夜家设火盆,屋倒火燃,城中如昼。地多裂,涌出黑水,高丈余。是夜地动不止,城堞、官廨、屋宇无不尽倒。震后继以水火,民死伤十之八九,积尸编( 遍) 野。暴风作,数十里尽成冰海”,[35]这次地震灾情除“毁城垣”、“压毙人口”、“屋房尽塌坍”、“废水利”等外,还伴随着火灾、冻饿、疾病等一系列严重的次生灾害,使震害加剧,灾情进一步扩大,民众惨死无数,仅“郡城内抬埋之压死大小人口一万五千三百余躯,此瓦砾之中存尸尚多”,新渠、宝丰、平罗三县总计压死官民男妇五万余人。[36]

地震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兵舍民房,多被震塌,查宁夏、宁朔、平罗、新渠、宝丰五县“共倒坏房三十四万六百二十间……其灵州、中卫共倒房二千二百五十八间,以上全部为民房,共倒坏三十四万二千八百七十八间”,[37]商民资财、粮食、家什等物多半被焚毁,牛马牲畜被压毙甚多。宁夏等五县仓存粮“房倒粮露,水火不无损伤”,共折耗近三万石。

平罗、宝丰、洪广等处被灾甚重,“衙署仓廒,兵民房屋,俱已倒塌,城郭震,又遭火烧,兵民约计十分之中,打死四五,现存者大半受伤。甲马打死一半,旗帜器械火烧无存”。[38]其中宝丰县“因仓塌水涌,伤损较重,折耗粮九千六百二十石”,新渠县“仓陷入地中,粮石在冰沙之上,损伤最重,折耗粮一万四千六百七十六石”。[39]

地震过后不久,新渠、宝丰二县的裁废即被提上议事日程。乾隆四年三月,时任钦差兵部右侍郎班第向清廷递交专折———《请裁新宝二县疏》,议请裁撤新、宝二县。引文如下:

宁夏府属新渠、宝丰二县,地震水溢,户民被灾缘由,前经奏闻在案。臣等于正月初二日自宁夏起身,由新渠、平罗以及宝丰逐一查看,查得新渠、宝丰原系查汉托护地方,逼近黄河。嗣于雍正四年定议招户开垦。另于叶盛堡开建惠农一渠,延袤三百余里。又于其东开一昌润小渠,建筑四十余堡,新宝二县。此固因地利,以富边氓之至意也。但黄河迁徙无常,比年以来河身西注,逼近渠口。而昌润渠开浚之时,断旧埂以建渠闸,今河流既近,势难堵御,每至冲决,户民田地多被水淹。臣等俱经奏明,正在查议修筑间。乃至十一月二十四日地忽震裂……城堡房屋倒塌,户民被压溺而死者甚多。臣等逐处查阅,现在新渠县城南门陷下数尺……东连黄河,西达贺兰山,周回一二百里,竟成一片水海……户民无栖息之所,大半仍回原籍,尚有依栖高阜聊图苟活者。臣等相度形势,自宁夏府城至新渠六十里,新渠至平罗四十里,平罗至宝丰五十里,于九十里之中设立三县,本属无益。且平罗地方尚觉高燥,而新渠宝丰二县地土洼下,原非沃壤; 今遭此残毁之余,纵使冰融水退,可耕之地无多。若欲仍设两县,浚渠筑堡势所不能,徒费帑金与民无补。且现在寄居高阜之户,若至春暖冰融无路可行,尤难救济。从前创设之初,所招户口,俱系宁夏、宁朔、灵州、中卫、固原等处。附近民人,更有止报户,各民认田垦种而家口并未搬移者,伊等原籍仍有产业可依。今臣等将现在户口俱各回原籍,倘有情愿留住佣工者,令其在于工所雇觅工做即工代赈。俟春融水退之后,查明可耕之地共有若干,酌量需水,将汉渠尾梢就近展长,以资浇灌。仍令原先认种之人及留工之人搭盖庄房居住耕种,照例完数。附近宁朔者即隶宁朔管辖,附近平罗者即隶平罗管辖。其渠道统令宁夏水利同知管理。其新、宝二县似可无庸建设。所有现在之通判、知县、教谕、典史等各员应请留甘另行补用。至宝丰所存粮石,仓廒既已塌陷,粮石亦多伤耗,然尚有在冰沙之上,较新渠仓粮,犹有大半可用。若一俟春融,势必颗粒无存。臣等恳请挑派驼只并查明附近百姓有车辆愿雇者,尽数雇觅,及时赶运。其喂驼草料,车辆运价,事竣照例报销。其平罗一县系向日参将驻扎之营,为临边要隘,虽现在城垣衙舍亦系倒塌,而较之新、宝二县,地势尚属高坚,仍应修筑完固,以严汛守。谨疏。[40]

班氏的奏折是奉皇命亲自踏查宁夏震后情形而写成,折中详呈裁县之理由。其不仅尖锐的指出“自宁夏府城至新渠六十里,新渠至平罗四十里,平罗至宝丰五十里,于九十里之中设立三县,本属无益”,而且认为在目前灾害情形之下,户民死散,“新、宝二县似可无庸建设”。另由于大地震致使震中及新渠、宝丰两县一带地面严重下陷,加上黄河河水泛涨,使南自新渠县,北至石嘴山,东连黄河,西达贺兰山,周围一二百里的地方变成一片汪洋,沿河新垦成熟地亩废弃,新渠、宝丰两座县城由于地震沉陷已成海塘,不能再修建城堡,因此班氏认为“若欲仍设两县,浚渠筑堡势所不能,徒费帑金与民无补”。原本地震已造成“户民被压溺而死者甚多”,再加上灾后户口流散严重,已不具备设县的条件。乾隆四年十一月乙未,川陕总督鄂弥达等复奏请裁二县。在清廷议履后,准予裁撤二县。该二县从前原招灵州、宁夏、中卫、平罗五州县之民,令仍归本籍,并将新渠县原辖的通宁、通朔、通贵、通昶等五堡划归宁夏县,其余清水、通福、通义、五香、通城、六中等堡及宝丰县属各屯堡全部并入平罗县,[41]二县的寿命至此终结。

    四、结语

    通过对清代宁夏府宝丰、新渠二县沿革的考察,为我们展现了政区置省与地方开发、环境变迁互动的丰富场景。通过将政区变动过程置于区域社会历史发展脉络进行考察,不难发现,政区设置与归并与地理区位因素、政治形势、经济发展、族群关系、环境变迁存在着较为复杂的关联。

    在西部开发的历史长河中,河套平原的农业开发是中原王朝和北方少数民族政权相互斗争、内地农耕文化与边疆游牧文化迭移消长的产物,清代是宁夏平原引黄灌区和灌区农田生态环境的成熟时期。[42]清初大规模的移民屯垦和水利建设,使宁夏平原农业进一步繁荣发展,乾隆时农耕区已由宁夏府城附近向北延伸数百里,一直达到以前西夏王朝的北方堡寨省嵬城附近( 今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庙台乡一带) ,使清初尚为蒙古鄂尔多斯部落游牧地的插汉拖辉纳入引黄灌区内,“察汉弃壤通理疆,秀畦北尽省嵬旁,灌沃原田三百里,边氓乐业如归市”,正是这种情况的生动写照。清初宁夏北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是新渠、宝丰二县设置的内在动力和关键因素,充分反映出地方经济发展在对基层政区建构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从基层政区空间演变,透视出出宁北地区农业开发空间的演进态势和格局。然而,在清代宁夏社会变迁过程中,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就是乾隆年间的宁夏大地震,此次灾害不仅对当地社会经济造成了巨大破坏,而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环境突变”又成为宝丰、新渠二县走向裁并的直接诱因,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环境变迁因素在地方政区变动的现实场景中的制约作用。可以看出,在区域社会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经济开发、环境变迁等背景因素对政区设置与归并所产生的影响作用各有所侧重,表现出一定的阶段性。

    总之,通过对清代宁夏宝丰、新渠二县政区变动的个案研究表明,政区变动是由政治过程、经济发展、族群关系、自然环境变迁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表面上政区置废是纯粹政治运作的产物,是一种“政府行为”,但是政区作为政治行为在地理与社会空间上的表现形式,又体现出与地理环境、区域社会变迁的关联性。从区域社会发展变迁的整体脉络中来考量,基层政区变动不仅是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而且体现了自然环境、区域社会、国家行政制度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基层政区作为联结国家与地方社会的“纽结”,我们可以通过“深入细致”的个案考察,探究在自然地理基础上,基层政区变动与政治制度、经济发展、区域社会变迁之间的相互关系。